概念特征:指医疗机构门诊、病房、手术室、各类检验室、病理解剖室、放射室、洗衣房、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、生活及粪便污水。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污水。
处理依据:医用污水处理的依据源自对污水中各种成分进行精细分质,通过分流的方式将不同性质的污水进行有效分离。同时,采取部分区域隔离综合治理的策略,将处理重点放在污染物来源附近,实施就近消除的原则。在处理过程中,沉淀消毒工作是主要的处理方案,通过沉淀去除污染物,再进行消毒*,以确保医用污水得到有效净化。我国目前采用的消毒*剂液氯,则成为实现医用污水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手段。
处理工艺:综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执行排放标准时,宜采用二级处理+消毒工艺火深度处理+消毒工艺;执行预处理标准时宜采用一级处理火一级强化处理+消毒工艺。传染病医疗机构和结核病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宜采用二级处理+消毒工艺火深度处理+消毒工艺。
在不断探索和创新中,医用污水处理将逐步实现全面、*、安全的管理,为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作出积极贡献。